蘇喬英如何把公園變住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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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孟安把兒童公園變更住宅區,估計蘇喬英可獲利數千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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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/韓飛

   靠土地發大財,一要有金主,二要有內線,三要有政壇大神當靠山。而土地代書蘇喬英則是三者兼而有之,財運亨通連城牆也擋不住。

   民國107523日,有位神秘人士向「恆春地政事務所」申報土地「合併」登記,將位於車城鄉「興安段11100000地號」的3筆土地合併,總面積為1876.61平方公尺(約567.67坪)的住宅用地,登記在「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34鄰恆南䧄113號」,產權所有人為「林**」。按民國1101月的公告現值(10,716元/平方公尺)計算,土地總價值為20109752元。

地目變更案與蘇喬英利益關係示意圖。
地目變更案與蘇喬英利益關係示意圖。

   然而這一塊地原為車城都市計畫中的三個「兒童遊樂設施」用地之一(簡稱「兒二」),前次移轉登錄(民國103年)地價為每平方公尺8,707元,而1091月的公告地價則為每平方公尺2,160元。也就是說,實際交易價格是公告地價的4倍(8707÷2160),這表示有人事先知道鬆綁有望。

   如今公告地價調為10,716元,換算每坪約35,424元,「兒二」有567坪,市價值多少?為什麼短短一年之內,公告地價便從2,160元調高到10,716元?當然是事必出有因了。

   眾所周知,土地被劃設為公共設施預定地,就像孫悟空頭上帶了金箍咒,只有等著被依公告地價徵收的份,一旦解除金箍咒,地價當然瞬間飛天。而要幫孫悟空解除金箍咒,就只有師父唐三藏才有這個本事。拿現實政治來比喻,這個唐三藏就是縣市長,因為他是父母官,手上握著都市計畫地目變更的尚方寶劍。

公告地價一年漲了近5倍,蘇喬英老公是最大贏家。
公告地價一年漲了近5倍,蘇喬英老公是最大贏家。

   民國10811月,屏東縣政府忽然公告了「車城都市計晝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構想」,一口氣將三個「兒童設施」用地解編,變更為「住宅用地」,然後再要求福安宮買地興建「島南遊具公園」來替代(詳見本報第58期),潘孟安為何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?更妙的是,前述這位林姓地主早一步在1075月所登記的三筆土地,正好就是「兒二」預定地的全部。

   這塊「兒二」用地,民國66年時的公告地價是每平方公尺36元,一坪大概可以換一包今天的長夀菸;筆者提醒讀者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時間點:107年林姓地主取得全部所有權後,108年縣府便修改都市計劃為它鬆綁,109年公告地價調到2,160元,110年更一舉跳高到10,716元,一年調幅高達4.96倍。

蘇喬英超前部署蓋房子,潘孟安用公款幚她拓寬巷道。
蘇喬英超前部署蓋房子,潘孟安用公款幚她拓寬巷道。
6戶房產登記在「喬城寶」,和蘇「喬」英事務所同地址。
6戶房產登記在「喬城寶」,和蘇「喬」英事務所同地址。

   你或許以為林姓地主走了狗屎運,要不然就是三代燒高香修來的,當你知道林某原來就是蘇喬英的老公時,就會恍然大悟,這對夫妻的確有燒香供奉,只不過他們拜的是人間活的土地公,因為屏東縣長潘孟安剛好就是她的結拜義兄。

   蘇喬英在「兒二」斜對角興建了六戶四層樓透天住宅,產權是登記在「喬城寶開發公司」名下,地址是「恆春鎮恆南路113號」,與「蘇喬英地政事務所」同址,而「兒二」用地產權則登記在同巷12號,將來再蓋一批豪宅,保證賺到爆。乾哥哥核定變更功不可沒,還能不燒高香報答嗎?

   走筆至此,忍不住要請教屏東的檢調大人們:縣長公然以變更地目,用偷天換日的手法圖利義妹,如果這還不叫瀆職圖利,則中華民國<刑法>和<貪汚治罪條例>何不乾脆癈除算了?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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