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正榮慘遭年齡歧視的血淚控訴
採訪報導/陳曉天
台灣的人口結構正在快速老化,衝擊著就業環境與職場倫理,15到65歲勞動人口有1637萬餘人,占比70%,而其中的勞動中位年齡45歲以上者,受到的挑戰尤為嚴竣。
根據勞動部2021年所做的「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」,受雇者在職場遭受歧視的樣態,以年齡歧視的占比最高,尤其以55歲以上銀髮工作者中,有9%曾因年齡遭到歧視排擠,比性別歧視來得嚴重。
政府有鑒於此,早在〈勞基法〉中就針對年齡、種族、性別、信仰等,不得有任何歧視做了專章規範,然而就業歧視的問題仍時有所聞,滋生了許多勞資糾紛,被歧視者除了尋求勞工局申訴調解之外,最終的手段就只剩訴諸司法以討回公道了。

一般人的印象,工作歧視最常發生在服務業身上,諸如空乘、金融、零售、餐飲等服務員,他們偏好年輕女性,尤其以容貌姣好做為用人的標準,早為勞權倡議者所批評詬病,近年來在社會輿論與法律規範鞭策下,才略有改善。工作歧視,也因藍領白領而有性質區別,更因行業別或雇主的偏好而有程度差異,社會當然期待公營事業,或官股比例較高的公司能起帶頭作用,迎接工作平權時代的來臨。
然而,從彰化銀行的一宗勞資糾紛案例來看,這個理想目標或許還很遙遠。
彰化銀行原為省屬三商銀之一,目前資本額為1085億,在前十大股東中,財政部持股12.19 %,台新金控10.35 %,中華郵政7.5 %,國發基金5.42 %,官股比例超過25 %,若再加上台銀、一銀、合庫、華銀、土銀、台酒等泛公股,持股比例將高達53 %,是不折不扣的官營事業,自從台新金併購打退堂鼓之後,財政部掌握了九席董事,完全掌控了經營權,結合其子公司後,彰銀金控意疑是一家金融巨獸。

政府不可讓弱勢勞工感到孤單
陳正榮,今年58歲,民國108年在他服務於陽信商業銀行期滿13年,時年滿55歲的他,基於生涯規劃辦理退休,當時的職級是襄理。機緣湊巧,108年他順利的通過招考,獲聘進入彰化銀行,被分發到高雄旗山分行服務,正當他意與風發展開第二春時,怎麼也沒料到是他職場噩夢的開始。
陳正榮說,當他入職以後,就感受到週遭充斥不友善的氛圍,他認為這是一種年齡歧視。特別是該行經理劉宸環,不但未給他充分的時間適應系統轉換,而且對他的工作內容百般為難挑剔。在他任職半年多後,即以製作不實的考核紀錄,並且串通客戶偽造客戶申訴證詞等手法,於109年8月4日對他做出資遣的決議,剝奪了他合法的工作權。

劉經理強加的罪名有二,一是服務態度不佳,二是績效未達標。關於績效,陳正榮舉該行「辦事成績表」為憑,他的績效在9名櫃員中排名第五,何來所謂「表現不佳,考核不合格」的說法?
至於「誠信不佳」及「業務疏失」,考評紀錄均為事後偽造,更是莫須有的欲加之罪。該行以一家停業多年的砂石廠負責人莊惠雯名義,向該行投訴陳員辦事效率慢,臨櫃經常要等候排號二、三十位,碰到他寧可重抽排號等,種種不合情理指控更是荒誕不經。

勞動部一再重申,〈就業服務法〉明定禁止年齡歧視,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〉也已於109年12月4日起施行,該法訂有「年齡歧視禁止專章」,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,歧視中高齡與高齡者的就業權益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0年度訴字第1136號,判決要旨有很精闢的闡述,炯戒資方業者不要以身試法。
遭到如此歧視霸凌並予資遣之後,陳正榮曾尋求勞資調解,並提出確認雇傭關係訴訟,但勞工局及檢察官均未詳細調查,即予結案或不起訴,為了爭取勞工尊嚴,及保障工作權飯碗,陳正榮不得不採取自訴,向橋頭地檢署申請刑事交付審判,控告劉宸環及莊惠雯製作不實業務文書,並向橋頭地方法院提出名譽損害求償,向劉宸環等六人求償180萬元,此案已由地方法院受理中。

陳正榮沉痛的呼籲,政府應重視高齡勞動參與率,台灣勞權保護剛要開始起飛,而目前已邁入高齡的戰後嬰兒潮世代,經濟能力相對穩定,面對未來勞動力只會愈來愈老,可能還會愈來愈窮,此刻,無論政府、社會以及企業,都還有機會為有鬥志、有能力也有需求的銀髮族,打造一個讓他們有尊嚴勞動的環境,不要讓弱勞工感到孤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