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⽂/陳曉天
法治社會有兩大基石,一是法律的恆平性,也就是所謂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,不能刑不上「鐵帽子王」,不能有「丹書鐵券」免死金牌,否則法律威信就會破產。
二是執法的公正性,不能讓不當利益介入執法環節,腐蝕人民對公權力的信賴。先來看兩個極端的案例:
※2020年7月30日,檢調發動大規模搜索五名現任立委,爆發行賄及貪汚案(以下簡稱「太流案」),震驚政壇。
※早在三個月前的2020年4月26日,錢櫃KTV發生大火,造成6人死亡57人輕重傷慘劇(以下簡稱「錢櫃案」),社會為之驚恐。
對於重大案件,社會普遍要求司法速審速決,滿足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。那麼這兩件大案後來怎麼了?
※「太流案」基本上屬於經濟犯罪性質,動用多名檢察官密集偵辦,搜索約談上百名關係人,同年9月23日偵結起訴12人。法院積極審理後,2022年7月6日一審判決,基本上符合人民期待。
※「錢櫃案」案情相對單純,檢方偵辦了一年又8個多月後,才以「過失致死」等罪名起訴了練台生等8人,所涉罪名刑度雖不如貪汚重,但有重大人命傷亡,⼀審結果還遥遥無期,對社會公安影響極為深遠。
兩相比較,「錢櫃案」從偵察到審理階段都顯得牛步化,期間主要被告練台生態度倨傲,兩度遭法院宣告境管各八個月,他仍老神在在,這就不免引人猜疑,其中是否有什麼默契,静待社會記憶淡化,便可以船過水無?而這正是人民對司法正義最深惡痛絕的地方。
練台生享有司法特殊優遇,可不只此一案。凡是觸及他的案子,彷彿就被按下了暫停鍵,而他告別人時,卻總是能夠快馬加鞭,得到有利於他的判決。練台生之所以能夠得到這些特權禮遇,當然與的媒體公器及龐大財力密不可分。比如說,他是屏東縣長潘孟安的政治獻金大户,而潘孟安在屏東司法界渗透既深且廣,凡是練台生被告發的案子,不是石沉大海,就是以公權力護航到底。舉兩個重大違法案例,一是錢櫃公司在墾丁福華飯店投資「墾丁壹號」經營 KTV、PUB等公安高危項目,明顯違反《國家公園管理法》《建築法》及公共安全的各項法規,屏東縣政府卻視而不見,任其遊走在灰色地帶大撈黑心錢。
另一個明顯案例則是,練台生在「四重溪休閒農業區」大量非法搜購農地,又在農牧及水土保持地上興建休閒飯店,並且疑似協助永達技術學院脱產廢 校,前立委一一向調查局南機組、屏東地檢署等具狀告發,將近三年過去了,文風不動。
宜蘭縣長林姿妙只是非法免除地價税圖利自己,全家都被收押起訴,潘孟安將公園預定地變更為建地,任由樁脚義妹蓋房子,還用公款幫她拓寛馬路,調查局與地檢署都裝聾作啞,難道没有「吃案」之嫌?潘孟安在屏東執政八年,藍綠通吃,⿊⽩不分,已成執政黨最⼤的包袱,九合⼀⼤選在即,綠營基本盤動摇,若被蘇清泉變天成功,潘孟安就是頭號罪⼈。
「治外法權」代表主權豁免,是外交領事人員才能享有的禮遇,一般公民仍受住在國法律拘束,練台生是中華民國公民,憑什麼能享有比立委還優越的特殊禮遇?難道清朝的贖罪券復活了?只要練台生的案子懸而不決,談什麼司法改革,都是空話一句。